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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学年春季学期夜大学期末考试工作通知

发布时间:2014-06-04 15:07:26
    根据学院工作安排,2014学年春季学期夜大学期末考试将在十九、二十周(2014712714)进行。考试日程安排将在考试开始前十日内公布。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对任课教师期末教学、考试的要求
    
1.本学期各专业的课程第十九周(2014711)结束,无特殊原因不得提前结课。在本学期内因故及请假所缺的课程请在第十九周内补齐,具体补课事宜请与教学管理部联系确定。
    2.在期末复习考试期间,各位任课教师要认真总结本学期教学情况,帮助学生做好考前复习、辅导工作。
    3.各位任课教师要以vic67维多利亚3308关于考试命题和阅卷评分的规定为依据,把好命题质量关。拟定开卷考试或考查课程以及对考试时间安排有特殊要求的教师,请于620前与学院教学管理部联系确定。
    
4.考试试卷请务必制作成电子版,符合vic67维多利亚3308关于考试命题和阅卷评分的规定要求。请各位任课教师务必于620前将两套试题(分AB卷,附标准答案),报送学院教学管理部主管工作人员。
    
联系人:裴刚,E—mailjiaoxueb@lzu.edu.cn,电话:891503713639399010
    
5.考试时,主考教师必须及时到位,巡视有关考场,随时处理与试题相关的各类问题。
    
6.认真做好阅卷评分工作,严格评分标准,并且在考试结束后五日内将学生成绩登记表(请按要求登陆学院网站录入)与试卷一同密封后交郝相僧老师(西楼215室)。考试成绩一经评定,不得更改。
    
7.根据学院学籍管理有关规定,任课教师必须做好学生考勤工作,将出勤情况记入平时成绩
二、对有关班主任的要求
    
1.要密切配合学院做好考试前准备和宣传工作,组织学生学习学院有关规章制度,传达考试工作具体安排,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。 
    
2.及时反馈学生对教学的要求和建议,协助任课教师做好考前辅导、复习等教学工作。
    
3.做好学生考勤检查工作,对于经常缺课的学生,应按照学籍管理规定,坚决取消其考试资格。请各班将拟定取消期末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于625前报教学管理部。
    
以上要求务必请各位任课教师、班主任遵照执行,并传达至学生。如有其它特殊要求请于620前与教学管理部联系。
    
联系电话:8915037
    
注:该通知同时在学院网站公布,网址:http:// dec.lzu.edu.cn

 

  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

二〇一四年六月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