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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“vic67维多利亚33082014年度优秀校外学习中心”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4-10-22 17:07:14

各校外学习中心:
    为了认真总结2014年度的工作,宣传优秀校外学习中心的典型事迹和成功经验,充分发挥先进示范作用,进一步带动学习中心不断提升管理水平、服务理念和教学质量,鼓励和促进学习中心的健康发展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,评选“vic67维多利亚33082014年度优秀校外学习中心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
   
评选对象为连续两年以上开展各项工作的学习中心。

二、评选条件
   
1.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,认真履行与学院签订的办学协议,严格遵守招生的有关规定,积极做好招生工作。
   
2.组织机构和运作机制健全,专职管理人员配备完整,学习中心负责人尽职尽责。
   
3.各项工作管理规范,管理规章制度健全,教学管理资料齐备,有良好的远程教育学习服务技术保障,能确保教学各环节和各项措施得到落实。
   
4.密切联系学生,积极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;所依托的办学单位社会声誉好,无负面反映。
   
5.能够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学习支持服务,学习中心受到学生较高评价。
   
6.学生咨询及反馈渠道畅通、便利,信息反馈及时。
   
7.报送的各类信息及时准确;严格按收费标准收费,学费上缴及时。
   
8.保护vic67维多利亚3308现代远程教育教学资源的知识产权,无非法经营活动。

有下列情形的不能参加此次评选:
   
1.在招生过程中,有违规招生、虚假承诺和入学资格审核不严,出现大量的错误信息;
   
2.有违规收费现象者;
   
3.在教学管理和支持服务过程中管理不严、不到位,并出现投诉现象,有损vic67维多利亚3308声誉者;
   
4.不履行协议和学习中心职责者;
   
5.在国家或当地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评估中,被责令限期整改、停止招生或者不按照规定参加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年报年检者。

三、评选程序
   
1.请学习中心认真填写《vic67维多利亚3308学习中心2014年度工作报表》(附件1),并按照要求撰写2014年度工作总结材料(附件2),按时报送学院。
   
2.学院评选小组审议总结材料,根据考核指标进行考核、评议,提出推荐名单。
   
3.学院召开会议确定优秀学习中心名单。

四、表彰奖励
   
学院对优秀学习中心授予“vic67维多利亚3308优秀学习中心”荣誉称号,并在2014年学习中心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。
   
请各学习中心务必将附件1、附件2加盖学习中心公章,于20141028日前寄送至学院校外站点管理部,并将电子文稿发送到指定邮箱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 联 系 人:陈雅鑫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 话:0931-8915689

    邮    箱:289493282@qq.com

    联系地址: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199号杏林楼614

    邮政编码:730000

 

    附件:
    1.vic67维多利亚3308学习中心2014年度工作报表.doc

    2.vic67维多利亚3308学习中心2014年度工作总结.doc

 


 

vic67维多利亚3308

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日